一是及时制发了《民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防汛值班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机关各股室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,落实专人值班,确保值班电话和手机24小时畅通,严禁脱岗、离岗等现象发生。认真做好汛期救灾准备,一旦发生灾情,立即启动应急预案。
二是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、其他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、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汛救灾工作领导小组,并建立了灾害核实组、转移安置组、捐赠接收组,负责汛期安全的各项工作。同时制定了《盘山县防汛抢险应急预案》,从救灾综合组、救灾物资组、救灾捐赠组、宣传报到、对外协调和后勤保障组等方面做好了汛期安全准备工作。 |